2021年1月份工资变动通知
1、按吉林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缴费相关政策,2021年1月份起事业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金额执行新的预扣标准。
2、事业编制人员住房公积金依据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规定,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从2021年1月份起执行新的标准。
3、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吉林省彩虹人才有限责任公司及上级文件要求,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从2021年1月份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金额执行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