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开缴税技术服务发票需要按以下步骤:
1、手工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式二份(到计财处计划管理科取表);
2、提供代开发票申请一份(电脑打印);
3、提供有关项目课题合作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一份(在合同原件首页上要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贴印花税,印花税票到税务局购买);
4、提供合作双方的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份(合作方没有税务登记的,提供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提供我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经办人身份证一份;
6、在上述材料适当位置上加盖学校公章;
7、持上述材料及缴税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到税务局办理代开发票。
(注:纳税的税率:“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营业税的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开票金额的2.5%)
二、代开免税技术开发、服务发票提供材料步骤:
1、手工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式二份(到计财处计划管理科取表);
2、提供代开发票申请一份(要体现免税申请内容)(电脑打印形式);
3、提供有关项目课题合作双方签订的并经过省、市科技厅(局)登记认定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复印件一份(在合同原件首页上要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贴印花税,印花税票到税务局购买);
4、提供合作双方的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份(合作方没有税务登记的,提供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提供我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经办人身份证一份;
6、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关于符合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免税条件的税法文件、税法通知的复印件一份(到计财处计划管理科取复印件);
7、在上述材料适当位置上加盖学校公章;
8、持上述材料到税务局办理代开免税发票。
201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