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 》(吉发改价调联〔2023〕152号)、《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吉教计字〔2000〕6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 文件要求,学校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收取学费,现将学费标准予以公示。
附件1:吉林农业大学本科学费标准公示.xlsx
附件2: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公示.xlsx
吉林农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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